从刘某车上查获的两副伪造警用车牌及刘某出示的假冒行驶证、警官证。(新市区交警大队供图)
交通违法被查,36岁的男子刘某将一本警官证递给交警“求通融”。交警要求刘某出示行驶证,结果发现为假,并由此揭穿了刘某假警察的身份。
7月31日,记者从新市区交警大队了解到,7月28日20时许,在木材厂桥下路段,一辆挂着青OA0063警用号牌的白色吉利轿车由于外埠车晚高峰闯禁行线,被警方拦下。
驾驶员刘某从容地拿出了警官证,证件显示其为青藏铁路公安局西宁公安处的乘警。带着同行的身份,刘某想求通融,而民警要求其先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他的警官证跟我们的不同,是软质的,当时我就有些怀疑。当他把行驶证拿过来,我一眼就看出是假的。”新市区交警告诉记者。
此时,刘某跟交警商量,“我让我哥把车开到路边去,要不影响交通。”
然而,等交警转眼查看车辆发现,路边并没有刘某刚才驾驶的车。在与其哥哥联系后,刘某告诉交警,车被开到了铁路局路口。
一系列非正常的表现更加引起交警的怀疑。在铁路局路口,让交警诧异的是,眼前的车依然是刘某刚才驾驶的那辆车,可号牌却变成了青A0D063。
刘某也变得振振有词:“我一直挂的这个号牌呀,刚才行驶证我给你拿错了,我就是辆民用车。”
鉴于疑点重重,警方将刘某及其哥哥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通过回放执法仪拍下的查处过程,刘某青O号牌清晰可见,此时刘某终于交代了自己假冒警察的事实。随后,警方在刘某车上查获了两副伪造警用车牌,两套警用制服及警帽、手套、手铐,并在引擎盖下发现了隐蔽安装的警报器。
说到为何挂伪造的警用车牌上路,刘某坦言:“就是怕高速路上超速什么的抓拍罚款。”
依照法律规定,刘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及行驶证,将被合并处以20天的行政拘留及1万元罚款。待拘留期满后,对于他配备警用装备、冒充警察的行为,还将被移交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