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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发布“散乱污”企业综治方案

2017-11-23 11:09:40

消息来源:新疆网 评论

 新疆网讯(记者王丽丽报道)11月20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乌鲁木齐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12月31日前,乌鲁木齐将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改和关停工作。

  《方案》中提出,乌鲁木齐将重点对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类行业“散乱污”,集中进行整治。

  整治工作以控制污染排放为主要目标,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按照企业所处区域、存在问题特性,在空间、时间上体现梯度管理理念,做到“一企一策”,分别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的措施进行施治,坚决杜绝“一刀切”。

  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发展政策及我市选址规划布局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对未能按期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发生过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存在环境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未完成的企业,不予办理新建项目手续。对违规私租私建的企业要及早查处,即查即关。

  乌鲁木齐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区(县)“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组织开展地毯式督查。

[责任编辑:杨凡 法治新疆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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