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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河县: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2017-11-21 11:58:03

消息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察厅 评论

2017年11月17日,哈巴河县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厅内座无虚席,原布尔津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大队长张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正在公开开庭审理。

旁听席坐着的是来自县公安、财政、住建、国土、扶贫、民政、安监、广电等近70个部门(单位)的“一把手”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嫌犯的悔恨之泪无不让旁听的党员干部们从心灵深处受到深深地震撼和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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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法庭,大家感触颇深。库勒拜乡政府乡长哈依拉提说:“每一位公职人员手中或多或少都有权力,这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信任。如果没有按照正规程序履行职责,就损害了人民的利益。这再次警醒我要多照镜子多反思,时刻警醒自己,忠于职守。这种现场式警示教育更直接、更让人印象深刻。”县纪委副书记阿达力别克说:“在庭审中,公诉方在现场公诉的同时,对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条文以及司法解释还会进行详细说明,让旁听人员不仅可以切身体会违反党纪国法的后果,现场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还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权力观,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据悉,该县按照“用好用活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零距离’教育”的工作思路,探索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将职务犯罪的庭审作为警示教育课堂。仅2017年以来,这种面对面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活动已开展3场次,受教育的党员领导干部达180余人次,切实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阿勒泰地区纪委)

[责任编辑:刘洪 法治新疆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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