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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艰辛诉讼路 铸就中国企业境外反垄断索赔胜诉第一案

2017-08-07 12:17:05

消息来源:法制网 评论

 

十年艰辛诉讼路 铸就中国企业境外反垄断索赔胜诉第一案

——诉讼代理律师韩立德专访

 

2017年7月28日,由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主办的境外航空货运反垄断诉讼成功总结暨索赔款现场分发大会在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18家有代表性的航空货运代理企业参加会议。而本次索赔款的支付和分发完成,标志着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接受中国企业委托,代表中国企业参与的长达10年之久的美国航空货运反垄断集体诉讼基本结束。这起反垄断索赔案的胜诉,可以说是中国企业境外反垄断诉讼索赔成功第一案,对于我国货代行业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本次境外反垄断集体诉讼的复杂程度到底如何,为何索赔诉讼程序竟能长达十年之久?对此,本网记者独家采访了本案的代理律师,时任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合作人,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国际商事法律部主任韩立德律师。
 

    十年诉讼征程缘于一次无心阅读

“我一直关注着境外航空货运反垄断情况,代理这起境外航空货运反垄断诉讼案的起因,始于一次飞机上的随意阅读”,韩律师笑谈到。一次从赴青岛出差返京的途中,韩立德在随意翻阅飞机上赠送的青岛当地报纸时,偶然发现美国法院刊登的一则通告。由于自身的专业背景以及职业敏感性,通告里的内容,立刻让韩立德警觉起来。

美国联邦法院纽约东区法院通告里告知公众,汉莎航空公司已与对其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原告代表达成和解,在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9月11日向任何航空货运公司购买了美国境内或发运地、目的地为美国的航空货运服务的主体,均可以在可以选择同意和解条款、反对和解条款、退出和解集体或不采取任何措施任何一种行为方式,同意和解条款者作为和解集体成员参加诉讼,需要在2009年2月12日以前,向法院指定的和解管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索赔表》及相应证据材料。

看了通告后,韩立德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有关信息、资料,查看案件最新进展,阅读法院文件,研究美国有关法律规定,主动与美国原告代理律师联系,咨询有关问题,了解美国反垄断集体诉讼的程序和特点,最终得出“美国法律保护中国航空货运服务购买者,凡是向有关航空公司支付运费、附加费的航空货运服务直接购买者,有权参加美国航空货运反垄断索赔诉讼”的结论。

出于维护中国国际贸易和国际货运代理行业企业集体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韩立德在全面收集有关资料,与外国律师和法院核实、确认基础上,于2008年8月建议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组织中国受害企业参加有关国家法院所进行的航空反垄断诉讼。此后,韩立德接受了两个协会的委托,出面代理32家中国货运代理企业参加此次诉讼。由此,这次延续长达十年之久的航空货运反垄断诉讼之旅开启。
 

    航空公司恶意同谋,加收各种附加费用
 

自2000年初起境外航空货运公司就在正常航空运费以外,向航空货运服务的购买者收取包括燃油附加费、因9.11事件所收取的安全附加费、因2003年伊拉克战争收取的战争风险附加费、美国海关附加费等四种附加费。 “由于各航空货运公司所收取各种附加费,不仅远远高于实际成本,而且存在各航空公司恶意同谋,一致提高航空货物运输服务价格”,韩立德指出,这些手段存在严重损害航空运输服务购买者权益的违法嫌疑。所以,自2006年2月以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英国、韩国和欧洲联盟陆续对在正常航空运费以外,向广大货主、货代企业收取各种附加费的国际货运航空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并对涉嫌垄断的航空公司作出巨额处罚。 2006年6月以后,世界各地的进出有关国家航空货运服务的购买者又陆续分别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对包括上述公司在内的近四十个较大国际货运航空公司提起了私人反垄断民事诉讼,索赔因这些航空公司垄断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推动说服企业集体诉讼维权遭遇坎坷在韩立德代理这起跨境反垄断诉讼索赔案之前,当时中国既无成熟的集体诉讼制度,亦无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例,中国企业参加反垄断民事诉讼毫无经验。所以,当韩立德认为涉事中国参加境外反垄断诉讼利大于弊而和他们反复沟通时,他们大多对于诉讼结果没有信心,担心与被告航空公司对簿公堂,影响今后的业务关系,而且要费时费力收集、提供证据材料,预先支付律师费、诉讼费,承担败诉风险,参加集体诉讼得不偿失,因此普遍缺乏参与积极性。

所以,为了推动说服这些企业走上维权之路,在诉讼前期,韩立德就作了大量工作。

他首先通过翻译研究并整理出了两万余字的《境外航空货运反垄断诉讼问题解答》,详细介绍了境外航空货运反垄断案件的背景和进展情况,分析了中国企业参与的可行性及途径、方法及利弊风险。此外,他曾前后四次邀请美国、英国原告代理律师及其他反垄断律师来华,解答各方中国企业所关心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为了消除企业的顾虑,韩立德在与行业协会商定后,确定了采取“无效果无报酬”的纯风险代理方式代理协会及中国企业参加美国航空货运反垄断诉讼,准备参加英国、荷兰航空货运反垄断诉讼,即诉讼索赔取得的赔偿金扣除合理费用支出,全部返还委托企业的行动方案。经过艰苦努力,韩立德终于说服第一批10家货运代理企业委托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出面代表其参加美国货运航空反垄断诉讼索赔。 2011年12月,经多次提供有关数据、索赔支持文件、资料,反复核实有关数据以后,由汉莎航空公司支付的第一批和解赔偿金支票邮寄到协会,虽然金额不大,但是增强了中国企业的信心,激发了中国企业参加索赔的积极性。2012年以后,又有22家中国企业陆续加入索赔队伍,截至2016年12月,参加索赔企业总数达到32家,最多一家获赔700多万元人民币。

   
 诉讼过程艰苦卓绝,历经十年终获赔偿
 

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虽然世界各地的国家航空货运服务购买者分别在美国、加拿大、英国、荷兰、澳大利亚、等国家提起诉讼,韩立德考虑到各国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程序、举证责任等的不同,他是重点代表中国32家货运代理企业参加了美国航空货运反垄断赔偿的集体诉讼,指导了中国企业自主选择参加其他国家的同类诉讼。 “美国航空货运反垄断诉讼,是国际航空货运史上最大的反垄断案件,也是世界屈指可数的特大型服务贸易领域反垄断案件,涉及的航空公司和航空货运服务购买者地域广,范围大,并且随着诉讼程序的进行,越来越多的航空货运服务购买者陆续加入诉讼,致使这次集体诉讼所涉及金额水涨船高,案情也日渐复杂”,韩立德说。由于被告基本都是世界著名的航空公司,所以他们不惜余力花巨资聘请律师为其极力抗辩,以开脱责任。此外,韩立德指出,每家被告航空公司都被列为该案下的单独案件,法庭需要一一调查,核实原告损失金额,航空公司之间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被告双方律师就和解赔偿金额讨价还价。原告、被告达成和解,被告向法院交付赔偿后,和解管理人还要收集、整理所有按时受害者提交的索赔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理算每个受害者的购买金额、损失金额,应当获得的赔偿金额,理赔方案获得法院批准后,还要向索赔者逐个发放赔偿金。所以,韩立德苦笑道:“所有这些工作均需花费大量时间、人力、物力,这也就是为何此次诉讼过程要耗费十年的时间去解决”。

   
 首案跨境索赔胜诉,具有标杆性意义
 

“虽然这起案件诉讼过程异常艰难,但是具有开创历史意义,我觉得自己付出一切努力和辛苦都是值得的”,韩立德说。他指出,这起案件可以称为中国企业境外反垄断诉讼索赔成功第一案。它是中国企业第一次以受害人身份走出国门,参加在其他国家法院进行的反垄断诉讼活动,积累了中国企业参加境外反垄断诉讼的初步经验,也是中国行业协会第一次代表中国受害企业参与境外反垄断集体诉讼,是行业组织境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成功尝试,还是中国本土律师第一次接受行业组织委托,代理参加境外反垄断集体诉讼,开创了行业协会代表中国企业,委托律师在其他国家行使服务贸易领域反垄断索赔权的先例,具有开创性的历史意义。


[责任编辑: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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