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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山寨”救护车上路被查处

2017-08-14 11:00:50

消息来源:新疆网 评论


8月10日,在乌拉泊停车场,城市快速路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罗军在查看暂扣的“山寨”救护车。

    一辆福特小型普通客车,经过改装,摇身一变成为救护车,还堂而皇之地在路上闪着警灯跑。交警查获时,发现车主驾驶证扣分超过12分未处理,早已过期。
    8月10日,记者在乌拉泊停车场见到了这辆被查扣的“山寨”救护车,白色的车身前后和两侧各贴有一个红“十”字标志,车顶有警灯,驾驶位还有警报器。打开车厢后门看到,迎面有一台液晶电视,车厢左侧靠窗一排座位全被拆除,加装了一组柜子,上面有呼吸机、氧气瓶等急救设施,右侧靠窗的三个座位保留着。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副大队长罗军介绍说,8月9日凌晨3时许,大队民警在河滩路北向南路桥公司辅道口检查车辆时,一辆急救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这辆急救车警灯一半亮一半没亮,车身只有红‘十’字,没有‘120’‘急救’字样,也没有医院名称。”
    将该车拦停后,驾驶员高某只拿出了行车证,支支吾吾说驾驶证找不见了。
    民警打开行车证,发现上面登记的车辆类型为小型普通客车,车辆性质为非营运,车辆属于一家私营医院。
    打开驾驶室,民警试了下警报器,警报器发出警笛声,可以正常使用。
    民警询问这辆车的用途时,高某说,是医院用来拉运病人的,车厢里除了有急救设备外,加装的液晶电视是给患者和家属在途中看节目打发时间的。
    在民警一再追问下,高某终于拿出了驾驶证,可驾驶证已超过12分未处理,早已过期,涉嫌无照驾驶。
    罗军说,这辆车没有特殊车辆警报、警灯安装许可证,按规定这些证件均需备案审批。高某属于非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按规定将对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将警灯、警报器拆除,予以收缴。同时,该车还擅自改装了车外观和车内结构,属非法改装,按规定将处以500元以下罚款,责令恢复原状。另外,高某还涉嫌无照驾驶,将受到2000元以下罚款及15日以内拘留处罚。
    罗军提醒各医院、诊所,救护车属特种车辆,一旦发现擅自改变车辆的登记结构,私自加装警灯警报装置及在车身上喷涂救护车标识,交警部门都会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刘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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