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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人民调解工作职责 构建辖区一方和谐

2017-11-07 16: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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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治新媒体法治新疆编辑部8月17日讯 
  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基层调解矛盾的主体为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政府管理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目前,乡镇、街道一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设置在司法所和街道,因此基层矛盾化解好不好,司法所和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有着其他部门不可代替的作用。
 
  中国法治新媒体法治新疆编辑部,从新疆库尔勒市司法局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库尔勒市司法局按照“七五”普法规划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部署、重大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库尔勒市司法局局长张玉忠介绍说:在司法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指导下,库尔勒市司法局,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一项项司法行政工作向纵深推进,做到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其中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工作就是代表。

  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以下简称调处中心)成立于2010年11月, 位于库尔勒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商贸流通的中心辖区,是库尔勒市人口最多,最集中的辖区。辖区有常住户79000多人,流动人口39000多人,共有人口110000多人,是刑事犯罪、治安案件、民事违法案件多发辖区。在调解活动中他们自创了“五心”工作法,即遇到缠调当事人,要有耐心;接待来访咨询,要有热心;接待当事人和宣传法律政策,要有真心;遇到弱者,要有爱心;化解矛盾纠纷碰硬,要有信心。调处中心调解员不嫌待遇低,干一行爱一行,加班加点,派出所移送多少案件,就调解多少案件,能够当天调解的,就当天消化,不留任何后遗症,尽力防止因调解不彻底,而使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同时,调解员们能够深刻认识到调处中心是党和政府设在前沿阵地替党和政府分忧、为民解难的减压器,同时也是播种机,它播种政策、播种法律、播种道德、播种稳定、播种和睦,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稳压器。

  一、分清是非、依法调解
  调处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如学习制度、调解员回避制度、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制度等,为依法有效开展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对接奠定了基础。

  调处中心成立前,本辖区是我市各类治安案件、民事矛盾纠纷多发区。调处中心成立以来调解的案件呈现“十多现象”,即⑴社会闲散人员闹事的多⑵企业下岗职工和开发商拒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上访向政府示威妨碍公务的人多⑶待业青年和中小学生上网到游戏厅夜不归宿,家长到派出所求救的人多⑷法制政策意识淡薄的人多⑸邻里不和的人多⑹外地流窜到本辖区结伙本辖区不法之徒铤而走险,寻衅滋事的人多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⑻经济矛盾纠纷多⑼游手好闲,啃老族、道德失衡与父母打架斗殴的人多⑽结仇发疯发狂,寻衅滋事打架故意伤害他人损害公共财产和开英雄车,霸道车,超速抢道互不相让,造成肇事,争抢停车位不文明的人多。根据以上十多的案件表现,调处中心要求调解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在调解活动中,要认真结合案情开好头,起好步,打好人民调解工作第一仗。首先,向当事人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当好法制宣传员,凡是来到调处中心的当事人,咨询人礼貌相待做到来有迎,问有答,做有安,求有回,调有查,解有宣,走有送,让当事人来到调处中心感到今后有了困难就有依靠和求救的地方。调处中心基本做到调解一个案件,当事人离开调处中心时都能满意而归。六年来共收到当事人送感谢信20封,锦旗3面。经常加班加点和干警一起到民事案件发生地,就地调解案件、就地消化矛盾、就地宣传法律政策。

  2016年年关将至,萨依巴格街道调处中心门口却挤满了来领工钱的农民工,已经一周没有休息好的调解员,看着通过调解领到一年血汗钱的农民工满脸喜悦,他们的疲倦彻底消除了。2015年11月新疆中亚世纪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先后将库尔勒监狱工程、库尔勒收费站工程、水云间54号小区、七个星酒厂、库尔勒大市场、新华田园、33号小区共7个建筑工地工程,总计劳务工程17800000元,发包给劳务承包人付某,而付某于2015年9月13日意外死亡,尚有300多名农民工工资未结,除该公司已支付给付某12300000元,现查明还欠300多名工人工资5700000元。因劳务承包人死亡,造成300多名农民工多次围堵该公司,万般无奈下该公司只好寻求警察帮助,经过调处中心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新疆中亚世纪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欠付某的5700000元,协商约定分批次将该款拿到萨依巴格调处中心办理发放有关签字手续,劳务承包人付某已死亡,经300多名农民工全权委托授权,现由农民工代表龙某负责领取农民工工资5700000元给予结算发放,龙某持300多名农民工工人的有关字据从2015年12月22日到2016年1月15日已分批从新疆中亚世纪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周某手中领取了农民工资3000000元,对已回内地各省的农民工等他们回来后再到新疆中亚世纪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领取,现把在疆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完毕。六年来调处中心共调解农民工工资纠纷二十余件,为他们拿到合法报酬四百多万元。

  调处中心在践行人民调解法和其他法律政策及规章活动中,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保驾护航作用。调处中心成立至今,共调处案件3900件,其中财产损害赔偿案件384件,婚姻家庭矛盾案件336件,邻里纠纷案件1480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其他案件1700件,调处成功率98%,接待当事人及涉及人数(包括咨询人)共计14821人。

  二、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规范调解程序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对接工作,司法局和公安部门协调将萨依巴格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置在萨依巴格派出所院内,同时做到案件转接渠道畅通,由派出所“110”接出警,较复杂的民事、经济纠纷,现场调解不了的,接出警民警回来做完基本的笔录,将当事人和案件一并移交调处中心,并办理移交书面手续,调处中心将案件调解完毕,以书面形式将结果告知派出所,派出所在参考了调解结果后,对拒不履行损害赔偿或拒不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的,处予治安处罚,使得在处理民事、经济纠纷时做到宽严相济,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又体现了调解的人性化,充分实现了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理想衔接,同时,由于萨依巴格调处中心所处的特殊位置,辖区内经济纠纷和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的群体纠纷较多,在接到类似案件的报警电话后,派出所会及时与调处中心商议处理方案,并同时到达案件现场,共同处理类似群体事件,派出所民警负责维持秩序,调处中心同志负责对当事人的安抚、疏导和相关法律知识的解答,在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下,较好地处理了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激化和转刑,有力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经过六年的辛勤付出给辖区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社会各类不稳定、不团结、不和谐、不道德的矛盾纠纷经常出现在调处中心,调解员在调处活动中做到细查、细问、细追、细记,将是非曲直弄一个水落石出,依照法律政策,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调解,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  公正调解,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
  俗话讲“打铁还得自身硬”,我局从调解员的队伍建设入手,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为此,调处中心在工作实践中总结调解员要做到的八个一:1、要有高的政治思想境界;2、要有高的调处工作品德;3、要有高的工作气质和形象;4、要有高的业务素质水平;5、要有高的分析判断能力;6、要有高的严肃稳妥态度;7、要有高的案件调解质量;8、要有高的工作效率和调解工作技能。同时调解员要肩负起应有的责任:即肩负起上级组织领导和辖区广大群众的委托和希望,让调解员自觉地认识到调解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做到调解一个案,让其教育影响一大片,启发教育一群人,给社会和谐稳定造就一个良好的效果。

  四、善于总结调解技巧、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艺术
 
调处中心这些年总结出调解工作要做到“八要”。即一要谨慎表态,不要盲目乱表态;二要认真听取和记录双方当事人对该矛盾纠纷发生的前因后果;三要认真分析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焦点、分歧意见、时间地点等要点,调解员要细心分析判断,做到调解框架心中有数;四要察言观色,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动态活动;五要谨慎控制预防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耍赖,心理防线崩溃,情绪反常变化,失态、闹事、挑事,致使铤而走险,扰乱调解工作秩序;六要慎防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七要对当事人进行有的放矢的法制政策宣传,诱导、疏导、传导、引导、开导,促使当事人尽快做到自愿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八要从头到尾对当事人做好法制政策等宣传教育启发工作。
萨依巴格街道调处中心始终将服务群众,一切以人民是否满意为宗旨,破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主动出击。

 
                                        (新疆编辑部:杨凡 通讯员:吕志龙)
[责任编辑:新疆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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