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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一名中学生被撞后离开 家长6小时后报警

2017-12-12 15:46:14

消息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评论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张梦雨通讯员姚飞)在乌市友谊路三拖配公交车站附近,一名14岁的中学生在跑着横穿马路到学校上学途中,被一辆白色越野车撞倒。然而家长却在6小时后才报警寻找肇事车辆。

近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市区大队民警接到一位家长的报警,说晚上儿子放学回家后感觉不舒服,一问情况,孩子才说中午上学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

经过交警调查,当日14时26分许,中学生低头站在行车道上等货车经过,随后小跑横穿马路,被一辆南向北行驶的白色越野车撞倒。被撞后,学生站起来,肇事驾驶人将车窗降下问学生有没有事后,就离开了。

当晚家长赶紧带着孩子去医院检查,经检查,孩子头部受伤,所幸不严重。

家长随即向新市区交警大队报警,警方立即介入调查,根据监控找到了肇事车信息,并联系到了肇事司机。

经了解,肇事司机当时也是送孩子上学,不料发生了事故,但只是向孩子问了句以为无大碍便离开了,却没有想到带被撞孩子去检查,也未报警。

“学生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一旦发生了撞上未成年人的事故,即便轻微也应当报警,或给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说明情况,不该像这名驾驶人这样既不保护现场,也不报警。”办案民警说。最终警方认定驾驶人一方承担事故全责。

□交警提醒

学生遭遇车祸要报警

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合理规划好孩子上学的时间,避开孩子因为时间紧张而争道抢行,导致事故发生。而一旦遭遇交通事故,严重的必须立即报警,即便轻微事故,学生也一定要及时通知老师或家长,留存对方车牌号等关键信息。

[责任编辑:刘洪 法治新疆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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