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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面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2018-01-18 14:06:43

消息来源:法制日报 评论

新疆全面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建立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实施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专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各地坚持用“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机制,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艾尼瓦尔·斯依提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国家工作人员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和重托,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组织者、执行者。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而特殊的意义,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新疆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三十年来,全区建立了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会前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培训班的必修课,编写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教材。并且连续四年组织以“一把手”讲法为主要形式的“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特别是“七五”普法以来,新疆启动了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组织全区60多万公职人员利用“法宣在线”网络平台和手机APP开展日常学法和年度普法考试。

 

艾尼瓦尔·斯依提说,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用法方面,新疆全区各地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到依法决策。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督促国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履职。

 

艾尼瓦尔·斯依提说,为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近日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已经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该《实施意见》强调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学习与反恐维稳、民族团结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党内法规,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活动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新疆全区各地要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集体学法,邀请专家、学者举办法治讲座,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要加强集中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依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每月登录学习不少于4次,年度总积分不少于5000分,可视为合格;年度总积分低于5000分的,视为不合格;把学法用法纳入“文明单位”等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指标体系,增加考核的分值权重。

  

 

该《实施意见》特别强调,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带头学法守法情况、“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情况以及公正司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与现有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同安排、同组织、同考核。在考核测评中,增加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测评项目。要综合考核情况,对法律意识薄弱并导致工作重大失误或造成严重影响的领导干部,及时调整、严肃处理。
法制日报  潘从武

[责任编辑:刘洪 法治新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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