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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厂老板伙同定损员骗保百万元获刑五年

2018-01-09 12:08:24

消息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评论

亚心网讯(记者 刘新草 通讯员 刘文欣)原本只需要800元的车辆维修费却报销成2000元,原本只是单纯修理轮胎却伪造发生交通事故后更换轮胎,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方海伙同两名保险公司的定损员利用夸大或是伪造事故等手段骗保114起,骗取保险金额高达110多万元。

800元的维修费变2000元40岁的方海在乌市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厂,开店多年,他凭借精湛的维修技术及周到的维修服务赢得了不少车主青睐。

“兄弟,我刚把别人的车给蹭了,你帮我把车维修一下吧,我着急出差,保险理赔的事你也一并帮我办了吧,理赔的钱就都算维修费就行了。”2015年,一位经常到方海店里维护车辆的车主将车辆交给方海维修,留下车钥匙及银行卡后车主便离开。

“反正都要走保险,何不多报一点。”方海在心里盘算着。

冯斌是乌市一家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从事定损工作十多年,因工作关系,他和方海相识多年。“我接了一个小刮擦,车主想走保险报销,你看能不能多报一点,到时候咱俩分成。”听到方海的“提议”,冯斌便答应与方海“合作”。

修理刮擦车辆实际只花费了800元,但方海却开出2000元的维修发票,冯斌很快就通过了审核。自此,方海从中尝到了甜头。一车多祸全是伪造事故除了利用被修车辆以外,在方海的修理厂里还停放着两辆四处坑洼的车辆,它们是方海用于骗取保险的“工具”。

原来,为了制造更多的交通事故,另一名定损员崔文也利用自己工作上的便利向方海提供与那两辆车同款车型的其他车牌号,方便方海制作假牌照及行车证后伪造交通事故。

2016年9月,保险公司的稽查部门发现由冯斌和崔文定损的车辆中,定损金额普遍较高且车型单一,最终通过倒查的方式发现了事情的真相并立刻报案。

1月8日,记者从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5年至2016年6月期间,方海在经营修理厂期间,利用被修车辆的保险、车主的银行卡等,采取伪造第三者车辆的行车证、车辆牌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等手段,故意制造或夸大保险事故,伙同冯斌、崔文勘验定损,骗取保险金,其中方海参与诈骗114起,骗取保险金105万余元,冯斌参与诈骗94起,骗取保险金87万余元,崔文参与诈骗14起,骗取保险金11万余元,3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案发后,方海退赔73万余元,冯斌退赔6.5万余元,崔文退赔7000元。

最终,方海犯诈骗罪获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冯斌犯诈骗罪获刑4年,并处罚金12万元;崔文犯诈骗罪获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洪 法治新疆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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